教育部部署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
转发: 山东省教育厅
(教育部网站3月8日讯)近日,教育部下发《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对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。要求各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、科学选才、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。
《通知》提出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。
一是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。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强化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。要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,完善考试安全体系,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等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替考等作弊行为。健全诚信制度,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是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。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本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,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,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,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。
三是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。继续扩大实施“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”。继续实施国家、地方、高校三个招生专项计划,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。要求各地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,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,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,综合治理“高考移民”。
四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。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本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实施方案,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,规范程序,严防权力寻租。改进和规范艺术、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,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,明确政策红线。
五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。要求各省(区、市)招委会、教育行政部门按照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原则,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,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“十公开”,重点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公开公示,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。强化招生规范管理,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“不得”招生工作禁令,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。对考试、招生违规行为,实行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零容忍”,并严肃问责追责。
六是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。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。周到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,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。深入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,预防和打击招生诈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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